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校办学信息,进一步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及《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粤轻院办〔2014〕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目录分类
目录分类 |
公开范围 |
责任单位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
01 |
学校基本情况 |
01 |
学校简介 |
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 |
院长办公室 |
02 |
学校领导 |
党委办公室 |
|||
03 |
机构设置 |
党委办公室 |
|||
02 |
发展规划与重大决策 |
01 |
发展规划 |
院长办公室 |
|
02 |
重大决策 |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
|||
03 |
年度计划 |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
|||
03 |
综合管理 |
01 |
规章制度 |
学校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
04 |
学科及重点建设 |
01 |
学科建设 |
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 |
教务处 |
05 |
招生工作 |
01 |
招生简章 |
学校的基本办学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专业录取原则及实施方法,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方法,学费标准,网址等 |
招生工作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 |
02 |
招生计划 |
招生计划、预留计划和使用原则 |
招生工作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 |
||
03 |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 |
相应招生类型的报考条件、程序、考核方式等 |
|||
04 |
特殊类型考生资格 |
自主选拔录取学生、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 |
|||
05 |
录取结果 |
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方法 |
|||
06 |
咨询及申诉渠道 |
招生工作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纪检监察处 |
|||
07 |
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 |
||||
06 |
教学管理 |
01 |
全日制教学管理 |
课程与教学计划 |
教务处 |
02 |
继续教育教学管理 |
继续教育学院 |
|||
07 |
学生工作与就业 |
01 |
学生教育与管理 |
学生处 |
|
02 |
学生奖助 |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
学生处 |
||
03 |
就业指导 |
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
||
04 |
学生活动与共青团工作 |
校团委 |
|||
08 |
科研工作 |
01 |
自然科学研究 |
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科研成果评奖 |
科研处 |
02 |
人文社科研究 |
科研处 |
|||
03 |
科技服务工作 |
科研处 |
|||
04 |
知识产权工作 |
科研处 |
|||
09 |
对外交流与合作 |
01 |
国内合作办学 |
继续教育学院 |
|
02 |
国际交流与合作及港澳台工作 |
国际交流学院 、外事办 |
|||
10 |
干部人事人才 |
01 |
干部工作 |
干部职位的条件设置,竞聘、任免程序 |
组织部 |
02 |
人事人才工作 |
人才招聘、引进,岗位设置管理,聘用办法,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评聘,教师争议解决办法 |
人事处 |
||
11 |
财务管理 |
01 |
财务管理 |
规章制度 |
财务处 |
02 |
教育收费 |
收费标准 |
财务处 |
||
03 |
预决算信息 |
数据报表 |
财务处 |
||
04 |
科研项目(课题)经费信息 |
项目经费信息 |
财务处、科研处、高职所 |
||
12 |
国有资产管理 |
01 |
资产管理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
13 |
条件保障与后勤服务 |
01 |
实验室与仪器设备建设 |
实验实训中心 |
|
02 |
图书资料建设 |
图书馆 |
|||
03 |
校园基本建设 |
后勤产业处 |
|||
04 |
信息化建设 |
网络中心 |
|||
05 |
医疗服务 |
医务所 |
|||
06 |
后勤服务 |
后勤产业处、后勤产业集团 |
|||
14 |
纪检监察与监督工作 |
01 |
纪检监察工作 |
纪检监察处 |
|
02 |
审计工作 |
审计处 |
|||
03 |
招投标工作 |
审计处 |
|||
15 |
校园安全管理 |
01 |
安全保卫工作 |
保卫处 |
|
02 |
突发事件处理 |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南海校区办公室、保卫处、医务所 |
|||
03 |
重大事件处理 |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等 |
|||
99 |
其他 |
01 |
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二、信息编排体系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由以下数据构成:信息名称、信息索引、生成日期、发文机构、发文字号、信息类别、主题词、信息正文。
(一)信息名称
为信息标题。
(二)信息索引
为一组23位的编码,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机构代码、部门代码、内容分类编码、年份代码、信息流水号、公开方式码共计23位字符组成,具体表现形式为:
1.学校机构代码:10833,为5位字符。
2.部门代码,为学校各职能部门、系院的机构代码(见附件:学校机构设置)。
3.目录分类编码,分为一级目录和二级目录编码,各为2位字符,共4位字符。详见上文:一、目录分类。
4.年份代码,为信息生成的年份,与生成日期中的年份一致,共4位字符。
5.信息流水号,为某部门某年产生的信息的序号,共4位字符,依次从0001编排到9999。
6.公开方式码,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分类,分别以1、2表示,共1位字符。
例:10833-10200-0101-2013-0007-1,为院长办公室2013年形成的第7条信息,属于学校基本情况-学校简介类,为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生成日期
为信息形成日期,与信息名称对应,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例:2010年7月10日用2010-07-10表示。若信息为印发的公文,则信息生成日期为公文印发的日期;若信息为部门编辑整理的资料,则信息生成日期为该信息上网公开的日期。
(四)信息生成机构
为生成信息的单位(即制作并提供信息的单位)。若信息为学校印发的公文,则信息生成机构为拟文单位名称;若信息为部门编辑整理的资料,则信息生成机构为该部门。
(五)发文字号
主要指文件的文号,包括机关代码、年份、序号,例:粤轻院〔2013〕10号。经编辑整理的信息无发文字号的,此栏为空白。
(六)信息类别
按照上文目录分类。
(七)主题词
信息内容的关键词。
三、学校信息获取方式
学校信息获取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内容:详见《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第十条。
2.公开途径:
(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网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www.gdqy.edu.cn)开设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xxgk.gdqy.edu.cn),通过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学校信息。
(2)其他方式
公众可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室进行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除学校已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
1.涉及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3.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4.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了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以外,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目前,学校仅受理申请人的现场或书面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1.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州海珠区新港西152号办公楼210室
受理时间:8:3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0-61230300 传真号码:020-61230000
电子邮箱:xxgk@gditc.edu.cn
2.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受理机构现场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学校网页信息公开栏目上下载。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提供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求;
(4)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
3.申请的处理
学校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请内容的公开性质进行审核,决定能否提供公开信息。所需资料的印刷费、邮寄费等由申请人承担。
4.收费标准
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依申请提供信息所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执行参照标准:《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9〕203号)。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四、监督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信息公开监督小组投诉。
学校信息公开监督小组 电话:020-61230812。
附件:学校机构代码
附件
学校机构代码
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10833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10800 |
财务处 |
10100 |
党委办公室(与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合署) |
10900 |
保卫处(与武装部合署) |
10200 |
院长办公室(与外事办公室合署) |
11000 |
科研处 |
10300 |
人事处 |
11100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10400 |
纪检监察处 |
11200 |
南海校区办公室 |
10500 |
审计处 |
11300 |
后勤产业处 |
10600 |
教务处 |
20100 |
工会 |
10700 |
学生工作处 |
20200 |
团委 |
30100 |
机电工程系 |
31300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
30200 |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
31400 |
体育工作部 |
30300 |
轻化工程系 |
31500 |
继续教育学院 |
30400 |
管理工程系 |
31600 |
高职教育研究所 |
30500 |
艺术设计学院 |
31700 |
环境工程系 |
30600 |
计算机工程系 |
40100 |
图书馆 |
30700 |
应用外语系 |
40200 |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
30800 |
电子通信工程系 |
40300 |
网络信息中心 |
30900 |
经济系 |
50100 |
后勤产业集团 |
31000 |
旅游系 |
||
31100 |
传播工程系 |
||
31200 |
汽车系 |
- 版权所有: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 粤ICP备12053365号-1
-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 邮编:510300 教育收费咨询(投诉):020-61230808-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