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票团体订票办理方法
粤轻院后勤产业[2011]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假期学生票订票工作的通知》及铁道部和教育部联合出台《学生来回票办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学生假期团体订票工作,确保学生能在放假期间顺利订票离校返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的制度原则为谁主办,谁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提供便利的订票服务,减轻学生的购票负担,共同做好学校假期学生票团体订票工作。
第三条 本方法适用于所有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针对学生票团体订票工作较为特殊,涉及多个部门,特成立订票组、证卡办理查验组、购票信息录入组、保障组四个工作组。
一、订票组:由后勤产业处安排相关人员组成,后勤产业处负责订票组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1、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统筹与协调学校学生票团体订票的各项工作;
2、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假期学生订票工作的通知》,制定《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假期学生票订票工作的通知》,并适时在学校内部网发布;
3、召开由各系(院)相关老师、生活部长参加的假期学生票订票工作会议,布置学生票订票各项工作;
4、收集各系(院)证卡、订票款,根据各系(院)的订票需求编制学校订票计划,购买学生车票、发放学生车票等。
二、证卡办理查验组:由教务处、学生处、各系(院)安排相关人员组成,教务处负责统筹证卡办理查验组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1、按照教育部、铁道部的要求,及时安排和协调各系(院)学生购买火车票优惠卡,每学期检查学生火车票优惠卡是否正常使用,如有损坏或不能识别要提醒学生及时更换。每年超过购买次数要提醒学生及时充值。
2、负责检查学生证是否有该学期注册印章、填写乘车区间栏(涂改无效)以及加盖学校公章。
三、购票信息录入组:由各系(院)指定一名老师和生活部学生组成,各系(院)指定老师负责统筹购票信息录入组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1、本系(院)内负责完成学生团体票订票的宣传发动、订票联系、证卡订票款收集和意见反馈工作。
2、根据本系(院)汇总的学生订票需求,在12306网站上按提示逐项录入具体信息。为方便各系(院)取票后的发票,身份证件的姓名、证件号码必须录入,证件类型号码必须符合编号规则。同时,学生提报的身份证件信息必须真实,填报的购票始发站、到达站必须符合学生证内的填记信息,因信息不符造成无法乘车、列车补票等问题,由各系(院)负责。
3、在订票封单前,按网上提供的订单查询功能对本系(院)录入的资料进行核对,发现错误时及时修改。
四、保障组:由学生处、团委、后勤产业处、后勤产业集团、各系(院)安排相关人员组成,学生处负责统筹保障组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1、提醒南海校区学生注意预留一定的中转时间,自行前往广州两火车站乘车,以免耽误了乘车。
2、因寒假受铁路运能限制及票源紧张影响,广梅汕方向和茂湛方向一般安排加开学生专列,开车时间一般安排在早上八时左右。考虑到早上八时左右从南海校区到广州两火车站交通不便的问题,为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由后勤产业处协调、学生处安排、团委和后勤产业集团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在该期间每天早上派出校巴接送南海校区有需要的学生到火车站,确保同学们的行程安全。
第三章 学生票购票规定
第五条 在普通大专院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学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每年可享受家庭至学校之间四次单程半价硬座车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火车票优惠卡可购买四次单程半价硬座车票,超过次数要及时充值,否则不能正常使用。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
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没有提供身份证件类型的(实名制范围及证件类型以铁道部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 发售学生票时,应确认学生证是否按规定注册、优惠卡是否有效、乘车区间是否相符和是否加盖学校公章,学生证未注册或越期注册、优惠卡无法读写、乘车区间不符或涂改的均不得发售学生票。
第八条 集中办理的学生票原则上不办理退票,特殊情况需退票时,可按订票主管部门规定的退票程序到铁路指定的退票窗口办理。
第四章 学生票集中办理流程
第九条 各系(院)提前收集本系(院)的购票信息,按互联网学生团体订票要求,将本系(院)、班级学生订票信息分别汇总收集,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件类型(以铁道部公布的类型为准)、证件号码、乘车日期(发车日期)、车次、始发站、到达站、硬座张数等。同时,对系统内提示的“可变内容”必须进行选择,可变内容包括:是否限定发车日期、是否限定车次、是否接受无座等,选择不限定日期、车次和接受无座将有利于成功订票。
第十条 各系(院)根据本系(院)汇总的学生订票需求,在12306网站上按提示逐项录入具体信息,并按网上提供的订单查询功能对本系(院)录入的资料进行提交前核对,发现错误时及时修改。
第十一条 各系(院)根据本系(院)的订票需求,按要求收集查验学生证、身份证、火车票优惠卡、订票款,并按时转交后勤产业处。成功订票后按通知取回订票学生证、身份证、火车票优惠卡、结清票款和发放学生车票。
第五章 学生票其他购票方式
第十二条 自助电话订票。学生可拨打电话95105105、96020088,预订返家各次列车学生车票,预售期暂定为20天(含当天,具体以系统提示为准),订票后应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附有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原件,当日12时前预订的车票须在当日24时前取票;12时后预订的车票须在次日12时前取票。学生可到广州市东站货场集中售票窗口或者安装学生优惠卡识别器的各代售网点取票(可发售学生票的代售网点的具体地址可咨询广铁集团公司客服热线12306)。
第十三条 个人互联网购票。学生可登陆12306网站办理个人购票,往程预售期暂定为10天、返程预订时间具体以网上公布为准。购买各次列车学生票时需凭网站公布的有效身份证件,购票需在网站直接支付票款。购票成功后,携带购票时使用身份证件原件和附有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原件,可到广州市东站货场集中售票窗口或者安装学生优惠卡识别器的各代售网点换取车票。
第十四条 代售点购票。广大学生也可就近选择院校周边安装了学生优惠卡识别器的铁路代售点购买学生票,各代售点地址可咨询广铁集团公司客服热线12306。
第六章 学生票办理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 团体学生票集中受理仅面向院校学生,不对其它个人开放,院校学生不得代为其它不能享受铁路优惠政策的人员订票。进站乘车时,铁路部门将查验车票和学生证件,票证相符方可乘车。
第十六条 因车次可能调整,学生订票不要订考试完当天的车票,以免考试时间与乘车时间冲突。
第十七条 南海校区学生订票,需由汽车中转的学生注意预留一定的中转时间,以免耽误了乘车。
第十八条 其它有关注意事项以铁路发售学生票有关规章和车站具体要求为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方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后勤产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