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关于赴老挝、柬埔寨、印度尼西亚“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合作任务团”的组团预通知》,我校拟派副校长李荣等2人于2023年6月27日-7月5日赴老挝、柬埔寨、印度尼西亚执行“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合作团”任务,在国外停留10天。
所需费用约45000元/人,由一带一路服务项目支出,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23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港澳台和外事工作部反映。
电话:020-61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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